发布时间:2015-05-11 02:57 发布人:admin 访问量:
随着国家对医药流通领域整治和管理的加强,“游戏规则”的重新制定或引发大变革。修订后的GSP,对药品购销渠道、办公面积、仓储面积、温湿度控制、票据管理、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当前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具有较强配送能力,有效覆盖区域内的医疗机构,与众多工业企业有良好合作的配送企业;为满足众多代理商的“避税”要求存在的在药品经营活动中“走票”、“挂靠”的流通企业;集团企业内部成立或者专职为某企业在当地的医院推广需要的商业推广企业;零售药店。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药品流通企业普遍存在散、乱、差、小的情况,长期以来,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票据管理的混乱直接导致票据和货物分离,除了有商业贿赂等情况发生外,也是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的源头,这已成为医药流通行业的顽疾。
新标准实施后,大部分小散医药流通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配送为主导的商业企业将不断扩大规模和覆盖面通过兼并来有效应对低毛利带来的冲击;“过票”为主导的商业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以医院推广为主导的商业企业将逐步成为专业化的学术推广公司;零售药店的连锁化将是必然的趋势。
接下来这几年,医药流通领域将出现托管医院药房的新模式,真正实现医药分离,社会药房及连锁药房也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小型流通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行业将会出现新的兼并重组,使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得到更迅猛的发展,流通企业的数量将大量减少。